2025年重庆市渝中区市政结构设施定期检测服务(YZQ25C0014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YZQ25C00142
项目名称:2025年重庆市渝中区市政结构设施定期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51,788.02元
最高限价:2,351,788.02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2025年重庆市渝中区市政结构设施定期检测服务 | 2,351,788.02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60%以上预留给小微企业。
1.本项目的服务承接企业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的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21%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服务承接企业名称、分包份额、分包份额所占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所分包份额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的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5%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60%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服务承接企业名称、分包份额、分包份额所占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所分包份额服务承接企业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其中一项(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投标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③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桥梁工程检测(或桥梁及地下工程)、钢结构工程检测(或钢结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地基基础)资质。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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