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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第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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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5-09-28 18: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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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G0105G250928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城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双城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5】3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玺嘉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城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

2.2建设地点:项目区建设地点位于韩甸镇、金城乡、胜丰镇。共涉及3个乡镇 22 个行政村。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0.4万亩(水田2.43万亩,旱田17.97万亩),其中:新建16.4万亩,改造提升4万亩。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总工期53日历天(注: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附条文说明)》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九个标段。

(1)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格田改造工程和旱田低洼地回填平整工程;本项目规划水田格田改造面积10606.13亩。其中新建区1299.27亩,改造提升区9306.86亩;本项目规划低洼地块客土回填799.38亩,其中新建区571.44亩,改造提升区227.94亩。建设地点为韩甸镇、胜丰镇、金城乡。

(2)第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障碍层消除工程;障碍层消除总面积53745.36亩,其中新建区46203.89亩,改造区7541.47亩。建设地点为韩甸镇、胜丰镇、金城乡。

(3)第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地力提升工程;规划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总面积50160.98亩,其中新建区面积31781.89亩,改造区18379.09亩。建设地点为韩甸镇、胜丰镇。

(4)第四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末级路(砂石路);本次规划间道末级路工程修缮道路231条,总长137.81km,全部为砂石路。其中新建区道路164条,总长98.22km,改造提升区67条,长39.59km。建设地点为韩甸镇、胜丰镇、金城乡。

(5)第五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工程(水泥路);韩甸镇本次规划间道路工程修缮道路32条,总长24.16km,均为生产路(水泥路),其中新建区25条,长20.31km,改造提升区7条,长3.85km。建设地点为韩甸镇。

(6)第六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工程(水泥路);胜丰镇本次规划间道路工程修缮道路7条,总长7.60km。其中机耕路(水泥路)3条,4.10公里,生产路(水泥路)4条,3.50公里;其中新建区2条,长1.58km,改造提升区5条,长6.02km。建设地点为胜丰镇。

(7)第七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工程(水泥路);金城乡本次规划间道路工程修缮道路18条,总长9.22km。其中机耕路(水泥路)3条,2.33公里,生产路(水泥路)15条,6.89公里;全部在新建区。建设地点为金城乡。

(8)第八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电力工程;本次规划新增输配电线路 10kV 高压线电缆线路亘长8.577km ,高压线电缆总长度8.909km。布置 0.4kV 低压线电缆线路亘长6.04km ,低压线电缆总长度6.50km。共新增变压器 16座,检查井12座,全部在新建片区。主要为柴油井配电。建设地点为胜丰镇、金城乡。

(9)第九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其它零星工程;高压电缆沟铺砂、盖保护板(砖)65025米,需与第二批电力施工单位协调配合实施。其中新建区53117米,改造区11908米。建设地点为韩甸镇、胜丰镇、金城乡。

2.8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23,154,832.06元;

第二标段:54,285,999.13元;

第三标段:36,381,965.46元;

第四标段:59,308,796.83元;

第五标段:31,422,795.65元;

第六标段:10,610,703.29元;

第七标段:11,698,333.82元;

第八标段:4,482,374.76元;

第九标段:2,810,380.5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三标段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有机肥料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农业、土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农业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未被列入犯行贿罪的情形的网页截图),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规定,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投标人只可就九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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