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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7#-10#厂房8部货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7#-10#厂房8部货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72230721000100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连高审批备(2023)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锡连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7#-10#厂房8部货梯采购及安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7#-10#厂房共计8部货梯,除此之外原施工图中的电梯均在原工程总承包(EPC)合同范围内

2.2招标范围: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7#-10#厂房8部货梯的采购安装包括货梯的深化设计、采购(包括采购、供货、运输(含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监检、5年原厂质保及2年原厂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电梯技术参数、尺寸及功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3交货地点:位于连云港高新区锡连产业园,香海湖路南侧,郁洲南路西侧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收到甲方中标通知书后70日历天内完成货梯的供货、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工作,直至领取到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交付招标人使用;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3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备以下(1)、(2)两项中的任意一项: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4.2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2)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

注:本标段一个品牌只接受同一个投标人参与,若同一品牌制造商对该项目授权2个及以上投标人使用该品牌参与投标,经查证属实的,则该品牌投标人均作无效标处理。

3.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3.7 本项目招标人推荐电梯品牌为:奥的斯(OTIS)、蒂升(TKE)上海三菱、日立(HITACHI)、通力(KONE)迅达(Schindler)

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曳引机、控制柜、门机与所投电梯整为同一品牌,投标时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推荐的电梯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档次的电梯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电梯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用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100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项目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评标办法”中方法二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99%、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0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100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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