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表面处理工程科技园(一期)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环保表面处理工程科技园(一期)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进度款,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窗户(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本工程施工内容:(本项目工程位于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两河工业园区,项目位于纬九路以南,规划十四路以北,规划十六路以西,总占地面积约为15.2万㎡,一期施工范围约6万㎡。总建筑面积46889.73㎡:其中A7厂房面积9233.80平方米,A8厂房面积12022.05平方米,A18厂房面积10326.95平方米,危化库面积181.50平方米,库房面积1146.75平方米,1#综合站房面积2603.76平方米,废水处理站(一期)面积9843.19平方米,门卫二面积 571.51平方米,废水监测站面积134.56平方米,室外管廊(一期)825.66平方米,以及配套室外管网、道路、绿化工程等。)
2.1.2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两河片区纬九路
2.2.1物资名称:窗户采购;
2.2.2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划分包件,包件数量1个,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包件划分详细情况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3招标数量:01包件:5088.95㎡。
(包件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签订合同数量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丝毫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具备项目施工需求的供应能力,生产厂必须获得中交二航局和项目业主监理的认可,投标单位需具备需具备窗户材料墙体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22年至今(合同签订日期)一个及以上类似相关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至少3份)。
(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近年由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报告,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合同中明确的具体要求,且符合业主设计要求。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结,或冻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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