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测设计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的函(泸县发改行审函〔20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行审函〔202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在原项目区7.8万亩中进行规划建设,重点解决道路通达和水源灌溉问题,实现“能排能灌、宜机作业、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要求。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区地形测量、施工设计、预算、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及实施方案编制的全部内容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满足该项目设计阶段所需的全部地形图测量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需完成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技术审查等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勘测设计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工程测量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和要求,设计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合格标准和要求及《四川省高标准农田设计技术细则(试行)》、《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DB51/T 3062—2023)。。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设规模为1万亩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业绩。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不超过2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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