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CBG2025021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汕头市龙湖区党政机关一般会议定点服务场所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2026年度汕头市龙湖区党政机关一般会议定点服务场所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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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一般会议服务 | 2025-2026年度汕头市龙湖区党政机关一般会议定点服务场所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5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2026年度汕头市龙湖区党政机关一般会议定点服务场所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或旅馆业安全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