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绛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项目名称)☑测绘☑勘察☑设计 /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东部新区绛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项目名称)☑测绘☑勘察☑设计已由 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成都东部新区绛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成东经发审〔2025〕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东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东经发审〔2025〕3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灏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草池街道、海螺镇、三岔街道。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态缓冲带工程、农田生态滞留塘工程、生态沟渠工程、生态水质智能监测系统。其中:生态缓冲带工程建设总长14802m;农田生态滞留塘工程建设总面积91790㎡;生态沟渠工程建设总长度64257m;生态水质智能监测系统共4套。
2.3 测绘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其中:测绘、勘察 20 天;设计 40 天。具体以任务委托书或工作联系函要求为准。
2.4招标范围:(1)测绘:测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地形、纵断面、横断面测量及相关成果,发包人委托的其他临时测绘任务。(2)勘察:项目红线范围内需要做地勘的区域(根据方案设计情况判断),具体设计的批次、范围及内容以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或工作联系函要求为准。勘察内容包含初勘、详勘、补勘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深基坑支护设计(不含5m以内的基坑设计)(如有)、边坡支护设计、降排水(如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勘察及设计、施工等配合工作(包括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而进行的所有相关工作及配套措施)。(3)设计: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配合完成评审)、施工图全过程设计(含配合招标控制价编制及配合完成评审)、工程变更设计、现场设计代表驻场、后续设计服务(如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 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所有专项设计 、涉河工程方案、行洪论证等。配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专项设计等通过专业审查和(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等相关工作,施工图设计须通过专业审图单位审查,具体内容如下:
①本项目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本项目所需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相关专项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现场服务等工作;项目设计通过专业审查和(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②设计方案涉及与燃气、石油、高速公路、铁路、电力、国防军缆等相关产权单位有交叉的,负责牵头与产权单位对接征求意见并配合相关的专项设计审查等工作。
③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
(4)具体测绘、勘察、设计的批次、范围及内容以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或工作联系函要求为准。
2.5质量标准:(1)测绘质量标准:按国家及四川省、成都市、行业最新测绘相关规范及规程执行,并确保提供的测绘成果文件满足设计、施工及审图机构的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各规范、规程及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
(2)勘察质量标准:按国家及四川省、成都市、行业最新勘察相关规范及规程执行,并确保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满足设计、施工及审图机构的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各规范、规程及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
(3)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及四川省、成都市、行业最新设计相关规范及规程执行,并确保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满足发包人、施工及审图机构的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各规范、规程及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
2.6标段划分:测绘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①勘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③设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测绘负责人具有 工程测量相关专业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提供招标公告3.1.2②资质的单位人员)。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提供招标公告3.1.2①资质的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提供招标公告3.1.2③资质的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 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近 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设计资质单位:近 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注:“3.4”“3.5”项为可选项,若评标办法涉及信用得分,则需在“3.4”“3.5”前“□”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