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亦庄院区(三期)建设工程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亦庄院区(三期)建设工程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亦庄院区(三期)建设工程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前期)〔2025]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亦庄新城YZ00-0105街区57A5地块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9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8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高度54米,地下建筑高度15.9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800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974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及土护降设计的监理服务。
2.5 其他 /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9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8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高度54米,地下建筑高度15.9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800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974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及土护降设计的监理服务。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建安投资额90000万元(含)以上的或建设规模75000平方米(含)及以上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3.2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5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203室)(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地点为
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203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详细地址)。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运河东大街临6号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
联 系 人: 王京爽 | 联 系 人: 闫炳旭、张海涛 |
电 话: 010-89538611 | 电 话: 010-85343446 |
传 真: / | 传 真: 无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zhanghaitao@cbwtc.com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王京爽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69555669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69551150 |
公告发布时间:
2025 年
0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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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