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传统村落保护和农民居住条件改善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青神县传统村落保护和农民居住条件改善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9-511425-04-01-972144】FGQB-013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神国际竹艺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神国际竹艺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9-511425-04-01-972144】FGQB-0139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京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以汉阳湖片区为核心用于传统村落与历史建筑保护、危旧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以及道路、景观等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青神县汉阳镇汉阳场社区传统村落保护、罗波乡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和青神县工匠实训基地等。
2.3 总投资:37814.45 万元(本次招标标段估算投资约37814.45 万元。)
2.4 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红线内管网及道路勘察、施工阶段的补充勘察以及后续服务等勘察工作;(2)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评审)、后期服务等工程初步设计工作。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勘察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标准、规程、规定,并满足设计需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规定、规程。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
2.8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 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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