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大沽口港区粮油区6、7号通用泊位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粮油区6、7号通用泊位工程 已由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保审投【2025】98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投资75863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408500000元,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65.00%,自筹及其他资金35.00%, 招标人为
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
工程概况:
位于天津港大沽口港区北侧,本工程建设两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堆场、道路和生产及辅助建筑物,码头后方堆场占地面积为22.5万平方米,生产及辅助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7625平方米。建筑物包括进港大门、候工用房、消防泵房、机修车间及工具库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粮油区6、7号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施工; 招标规模:
225000 平方米; 招标范围: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粮油区6、7号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堆场、道路和生产及辅助建筑物,码头后方堆场占地面积为22.5万平方米,生产及辅助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7625平方米。建筑物包括进港大门、候工用房、消防泵房、机修车间及工具库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3 计划工期:
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7年05月1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质要求: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5、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审计报告中无审计保留意见。(提供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6、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7、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设置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证书的聘用单位为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8、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建造师一级证书(港口与航道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项目副经理2名(含分管安全项目副经理1名,且不得兼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其中分管安全项目副经理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安全员4名及以上,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1: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副经理、安全员均不得兼任;注2:7、8所有人员投标人需出具任命书,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包括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施工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业绩要求: 近十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一项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含陆域部分)施工业绩或陆域堆场工程(堆场面积不小于5万平米)(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日期以实际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资质要求: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5、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审计报告中无审计保留意见。(提供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6、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7、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设置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证书的聘用单位为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8、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建造师一级证书(港口与航道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项目副经理2名(含分管安全项目副经理1名,且不得兼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其中分管安全项目副经理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安全员4名及以上,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1: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副经理、安全员均不得兼任;注2:7、8所有人员投标人需出具任命书,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包括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施工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业绩要求: 近十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一项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含陆域部分)施工业绩或陆域堆场工程(堆场面积不小于5万平米)(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日期以实际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一标段: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