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房屋租赁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房屋租赁项目二次已由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采购人为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出租范围
2.1项目概况: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房屋租赁项目二次;
2.2实施地点: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出租范围: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10号,东临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厅,西临西清公园,对面河北省最高法院,地理位置佳。房屋面积约290㎡,现该区域整体对外公开招租,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经营与土地性质不符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房屋仅限于办公及经采购人同意的其他用途,不得经营餐厅、酒店等(其他用途的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2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2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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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