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城阳乡陈沟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城阳乡陈沟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彭审批发〔2025〕97号《关于彭阳县城阳乡陈沟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2312-640425-16-05-637040)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159万元,一般债券资金100万元,2026年生态奖补资金138.52万元。招标人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DN300污水重力流主管道1481m、DN400重力流污水主管道1050m、dn400压力流管道90m、DN150污水入户管530m、dn90污水压力流管道920m、φ1000污水检查井76座、φ1000污水沉泥井15座、700x700 混凝土户线检查井1座、消能井1座、跌水井1座、100m³化粪池1座,配套液位监测系统、10m³/h-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雨水口修复70座、消力池2座:拆除并恢复混凝土路面3760㎡、人行道100㎡、沥青路面500㎡、现状排水沟200㎡。
2.2建设地点:彭阳县城阳乡初级中学,城阳乡陈沟村陈沟、沟门和南沟居民点。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