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2025年塔体VI标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铁塔2025年塔体VI标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东铁塔2025年塔体VI标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202500046-12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广东铁塔2025年塔体VI标识采购项目。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要求折扣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100.0%,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一批定制型户外反光膜标识,具体需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预算:预估项目不含税预算为17.69万元,含税总预算为20万元,合同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签订金额。
2.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后10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提供下单全部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免费质保期:7年,从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6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须具备本次采购同类产品(贴膜标识类)的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结算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结算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5)合同中如包含非同类产品内容,仅计取合同/订单中同类产品内容对应金额,需剔除非同类产品内容的金额。
3.3检测报告
供应商应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响应产品(塔体VI标识/塔体标识)】且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须有CMA标识,检测要求及合格标准如下:
(1)外观质量:反光膜应有平滑、洁净的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划痕、条纹、气泡、颜色及逆反射不均匀等缺陷,其防粘纸不应有气泡、皱折、污点或杂物等缺陷。
(2)光度性能:“白色”光度性能满足I类或以上标准,标准详见GB/T 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5.3光度性能中5.3.2的表1要求
(3)色度性能:“白色”色度性能亮度因数≥0.27,标准详见GB/T 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5.4色度性能中5.4.1的表8要求
(4)抗冲击性能:依据GB/T 18833-2012第6.6方法试验后,在受到冲击的表面以外,反光膜不应出现裂缝、层间脱离或其它损坏。
(5)耐弯曲性能:依据GB/T 18833-2012第6.7方法试验后,反光膜表面不应出现裂缝、剥落或层间分离等损坏。
(6)附着性能:依据GB/T 18833-2012第6.8方法试验后,在5min后的剥离长度不应大于20mm。
(7)收缩性能:依据GB/T 18833-2012第6.9方法试验后,反光膜不应出现明显收缩,任何一边的尺寸在10min内,其收缩不应超过0.8mm;在24h内,其收缩不应超过3.2mm。
(8)防粘纸可剥离性能:依据GB/T 18833-2012第6.10方法试验后,反光膜无需用水或其他溶剂浸湿,防粘纸即可方便地手工剥下,且无破损、撕裂或从反光膜上带下粘合剂等损坏出现。
(9)耐溶剂性能:依据GB/T 18833-2012第6.12方法经汽油和乙醇浸泡后,反光膜表面不应出现软化、皱纹、渗、起泡、开裂或被溶解等损坏。
(10)耐盐雾腐蚀性能:依据GB/T 18833-2012第6.13方法进行盐雾试验后,反光膜表面不应有变色、渗漏、起泡或被侵蚀等损坏。
(11)耐高低温性能:依据GB/T 18833-2012第6.14方法进行高低温试验后,反光表面不应出现裂缝、软化、剥落、皱纹、起泡、翘曲或外观不均匀等损坏。
证明材料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上须有CMA标识,并在国家认监委官网可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
(2)提供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证明材料(须体现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GB/T 18833-2012标准),如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如证书未体现检测能力范围,须同时提供证书对应的附件)扫描件或“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官网”查询截图;未提供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检测机构具备对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或由无对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则对应检测报告均不予认可。
(3)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4)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应答信誉承诺函》。
3.5控股管理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6其他要求:
(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合规。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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