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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航空航天产业园室内装修项目设计

航空航天产业园室内装修项目(项目名称)航空航天产业园室内装修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航天产业园室内装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开管审投备【2025】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相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新相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盈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航空航天产业园室内装修项目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澄月路东,康元路南。

2.2建设规模:拟对苏地2022-WG-16号地块航空航天产业园室内公区及办公区域进行装修,涉及面积为5000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2603001001

航空航天产业园室内装修项目设计

航空航天产业园室内装修项目设计招标

161.49

2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配合服务。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三)设计范围:本次装修设计包含设计专业:装饰、装饰给排水、装饰电气、消防水暖电、空调、智能化及标识标牌。(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四)设计周期:2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5日历日,初步设计: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以及施工指导等后续服务的时间。

(五)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4、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内容;

5、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

6、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本项目设计补偿费:对未中标单位中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进行补偿,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侯选人给予一家0.4万元的补偿费,其余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10.本项目监管部门: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须由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三家单位组成。

②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单位。

③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④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⑤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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