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室外运动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室外运动场地建设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室外运动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5﹞1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教育厅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标准400米田径场,占地面积15078平方米;篮球场6个,占地面积3496平方米;排球场5个,占地面积1851.3平方米;羽毛球场5个,占地面积920.4平方米;乒乓球台14个;以及280平方米铅球场地、180平方米跳远场 地。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2.2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文化东街以北,东环路以西。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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