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边坡监测系统运维技术服务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边坡监测系统运维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边坡监测系统运维技术服务;
2.2采购范围:完成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边坡监测系统运维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边坡监测系统中不同的监测设备,服务期顺期一年,2024年6月建设的监测设备服务期顺延至2026年6月,2023年底建设的监测设备服务期顺延至2026年1月;
2.5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须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2022年02月01日至今承揽类似边坡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3.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02 月20日09:00时至 2025 年02月 25 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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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