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项目地材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5)-JSGS-WZCG-44
1. 招标条件
1.1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已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3)68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南京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3)1218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不含南京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1429号)批准建设;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和《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号)批准建设;南京北站地方配套同步实施工程已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滁河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1068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滁河市域(郊)铁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271号)、《关于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北站快速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新区管建(2023)11号)和《关于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北站快速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新区管建(2024)80号)、《关于南京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3)49号)和《关于南京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项目集疏运联络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5)21 号)、《关于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站南一路一期涉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新区管建(2024)98号)、《关于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站南一路一期涉铁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新区管建(2025)74号)、《关于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站南二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新区管建(2024)126号)和《关于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站南二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新区管建(2025)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已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现对地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上元门东侧宁淮正线桥梁长度2.267公里/2座,路基0.027公里/1个工点;宁淮京沪上行联络线桥梁1.853公里/1座,宁淮京沪下行联络线桥梁2.094公里/1座,沪渝蓉场东侧刚构桥梁0.84公里/1座;地方配套工程北站快速路工程南北线1.575公里/2座,林场立交匝道桥1.542公里/5座。站南一路一期涉铁明挖四孔框架隧道工程0.29公里/1座,站南二路一期工程桥梁0.452公里/1座,路基0.515公里/2个工点;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项目集疏运联络道工程桥梁1.693公里/8座,明挖隧道0.181公里/1座;地铁3号线桥梁0.125公里/2座,路基0.585公里/2个工点,明挖U型槽0.436公里/2个工点。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投标保证金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2.2不接受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3.2.3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仅适用于铁路相关项目);
3.2.4不接受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发布的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仅适用于铁路相关项目);
3.2.5不接受被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3.6中标能力限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