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路桥、泵站桩基工程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桥、泵站桩基工程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清河高铁站东侧,建筑面积为35460.62平方米,项目规划范围内包含地下车库2(100.62m,客运枢纽中心3216m,旅客服务中心7848m,公交雨棚4296m。
2.2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路桥、泵站桩基工程等其他清单描述工作内容,提供原材资料8套及完成资料归档、外部协调及职能部门罚款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集团公司的《合格分包队伍资格准入证》。
(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完成本招标内容的相关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具有大型工民建施工经验单位优先考虑;
(6)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7)资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8)投标人需是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格分包商,如不是可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办理准入后方可投标。提供准入证号并加盖公章。(9)本项目预算: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不含税招标控制价:2517120.86元;
超出预算的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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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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