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593)
一、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灌云片区集中式光伏运维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灌云片区统调电站:墩尚光伏和墩尚储能、非统调电站东海光伏和赣榆光伏及灌南光伏;项目预留390MW:连云港、响水、滨海、射阳各集中式光伏场站。
2.2 项目规模:754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暂定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服务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灌云片区集中式光伏运维技术服务项目(CHDTDZ065/18-QT-59301):灌云片区统调电站:墩尚光伏和墩尚储能、非统调电站东海光伏和赣榆光伏及灌南光伏;项目预留390MW:连云港、响水、滨海、射阳各集中式光伏场站的运维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生产现场设备与其配套的所有的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的运行监控、倒闸操作、巡检维护、检修消缺、台账记录、事故处理、电网调度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应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2个光伏场站委托运维或检修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所有业绩均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20 15:00到2025-10-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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