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YZC2025GK-036
项目名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玖拾捌万叁仟陆佰伍拾贰元整(983652.00元)
最高限价:玖拾捌万叁仟陆佰伍拾贰元整(983652.00元)
采购需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详情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1%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1%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1%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1%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
(5)根据(张财采(2023)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务。
(6)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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