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9-QT-057)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汽轮机油液智能监测与诊治再生技术研究与试验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解放南路143号。
2.2 项目规模:2×660MW机组。本次项目主要是针对#8、#9汽轮机组安装油液智能监测及诊治再生系统。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到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汽轮机及小汽轮机油系统-汽轮机油液智能监测与诊治再生系统(CHDTDZ046/19-QT-05701):
通过对汽轮机油液系统进行状况分析,完成电厂汽轮机油液在线监测及再生装置系统的设计、安装并能正常投入运行,实现对油液在线连续监测,获得油液指标性能的及时性,提高监测效率,及时的发现问题,并针对性进行再生处理。主要内容包括:
1.研发多种油液监测传感器,涉及AI图像识别技术颗粒监测、往复式活塞技术粘度监测、高分子薄膜式水分监测、中红外光谱酸值监测,实现现场油液品质数据实时在线监测。
2.研发EH油过滤再生技术,涉及干式离子交换树脂与体积式生物质油液修复滤芯技术,实现EH油过滤、再生和重复使用。
3.研发基于油液多重品质数据的故障诊断预测算法,实现油液水平的早期预警能力,并及时自动启动滤油和再生系统,实现设备故障率降低以及油液重复利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汽轮机及小汽轮机油系统-汽轮机油液智能监测与诊治再生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油液在线监测系统或油液精滤再生系统供货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21 14:01到2025-10-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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