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三一医院血透机、血液透析过滤机及视频眼震图仪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600,000 | 血透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10 | 1,200,000 | ||
血液透析过滤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400,000 | ||||
包2 | 450,000 | 视频眼震图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450,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所投医疗器械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地非本项目所在地的,还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所投医疗器械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地非本项目所在地的,还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