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PC-0104-25J5-FG0239]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西南分局陇南市宕昌县一期20万千瓦风力发电工程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设备的批量采购,请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17:00前完成报名,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套) |
备注 |
1 |
新能源全景监控系统-紧急状态监控装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包含控制装置、交换机、配线架、屏体等附件,整体安装调试(源控终端分二次安装)。 |
2 |
新能源全景监控系统-源控终端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57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购范围为设备现场含税交货价:包括设备费、制造费、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安装调试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保险费、利润及其他运抵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执行期内不予调整。供应商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方技术标准要求。
2、交货期:暂定2025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方现场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一期20万千瓦风力发电工程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距离宕昌县约80km),分批交货且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采购方发出的交货通知书载明地点为准。供应商应自行对运输道路进行勘察并自行组织运输。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严格按照宕昌项目全景监控系统技术参数要求供货,供应商供应采购方施工现场设备必须与合同规定的相符。若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采购方要求,由供应商负责包换,并承担相应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2产品合格证书(材质证书):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产品合格证书是供应商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采购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产品合格证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4.3供应商交付的设备应与采购方发布的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4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若采购方对设备质量有特殊要求的,设备质量还需满足采购方的特殊要求。
4.5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采购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GB/T2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设备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6其他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5、质保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24个月。
6、响应文件须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在线或保函,附缴纳凭证)、质量保证承诺书(需明确质量标准)。响应文件应按上述顺序整理上传,确保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7、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无限制,响应供应商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报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0:00)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1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8、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2025年10月30日10:00(或最终延长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邀请函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9、付款方式:
9.1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
9.2到货款50%: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提供以下资料,由双方核对无误后,根据要求开具该批设备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采购方,采购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挂账完毕后支付50%作为到货款。
A.采购方代表签署的“货物验收证明”3份。
B.金额为该批次设备合同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
C.金额为该批次设备相应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1份。
D.详细装箱单3份。
E.质量证书。
F.保险单复印件1份。
9.3安装调试验收款47%: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采购方审核无误且试运行一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经采购方确认,供应商向采购方开具金额为该设备合同价格47%的财务收据,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47%作为安装调试验收款。
A.采购方代表签署的安装完成后验收合格证明3份。
B.金额为该批次设备合同价格47%的财务收据正本1份。
9.4质保金为对应合同总价的3%,质保期自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满24个月。在设备投入使用24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由双方在质保期满后办理质量保证金解付手续,采购方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9.5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60%银行转账,40%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采用(半年期/一年期等)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贴息费用。
9.6供应商未能向采购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上的收款单位与合同上的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或者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未能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且采购方拒绝付款的行为不应视为违约。因发票瑕疵影响采购方付款的,自采购方书面或口头告知发票瑕疵之日起,采购方付款期限中断,付款期限自供应商重新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恢复起算。
10、保证金:
10.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10.2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万元整)。
10.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前一小时送达开启现场。
保函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69-2号水电四局西南分局
联系人:闫晶晶 电话:028-82052657
10.4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供应商报名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方无须提供账号。
10.5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11、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需向采购方缴纳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可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由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5日向采购方缴纳/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在合同设备完成供货满1个月后退还。
三、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综合含税单价 |
复价 |
备注 |
1 |
新能源全景监控系统-紧急状态监控装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包含控制装置、交换机、配线架、屏体等附件,整体安装调试(源控终端分二次安装)。 |
||
2 |
新能源全景监控系统-源控终端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57 |
|||
合计 |
58 |
||||||
税率 |
13% |
注:1、综合含税单价=出厂价+运杂费;综合含税单价为到货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费、制造费、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安装调试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保险费、利润及其他运抵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执行期内不予调整。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