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贵阳院盐源大坝梁子二期升压站设备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
本招标项目 盐源大坝梁子100MW光伏及大坝梁子二期81.25MW风电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为公开谈判采购 。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盐源大坝梁子二期升压站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场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四川华电凉山盐源大坝梁子二期风电场项目程为新建风电项目,拟规划装机规模80MW,一次建成。项目属于高原山地风电场,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盐井镇、黄草镇南面白林山-以子角模火普山一带山脊部位,场地区域上处于青藏高原东南边缘,地震活动频繁而强烈。海拔高度3000~4000m,为高寒、高海拔地区,山体坡度大多10-30°,场址中心距盐源县城的直线距离约20km。场区附近有风电场道路与周边乡村道路相连,交通条件一般。大坝梁子光伏电站额定容量为100MW,位于凉山州盐源县大坝梁子风电场周边乡境内,由多个小场址构成。场地较为开阔,四周遮挡物较少,场址以缓坡为主,海拔高度介于3100~3800m,场址距离盐源县城直线约25km。可以协调利用既有风电场进场道路,利用的进场道路长约22km。场区内土地主要为荒草地,场区内无居民点、无自然保护区、无重要矿产区、无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因素。
(3)交货时间:2025年11月20日开始交货,具体交货期以买方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5)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质量标准,同时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参数,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
- 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应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本谈判文件采购设备能力,并应提供近三年同类设备类似业绩证明。
(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响应人不能作为其他响应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