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厂内燃料倒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203-ZB-251022415、SXZB-2509 6831GZF092/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厂内燃料倒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203-ZB-251022415、SXZB-2509 6831GZF092/01),已由余吾热电公司党委会【2025】第15期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6年我公司混煤及矸石计划全部采购潞安化工集团余吾煤业的混煤及矸石。我公司对潞安化工集团余吾煤业混煤及矸石的采购量需根据余吾煤业实际供应能力进行调整,在其供应能力大时增加采购量,并将节余的燃料倒运至公司西煤场存储,在余吾煤业供给量不足的情况下由西煤场再倒运至东煤场入仓。
2.2招标内容、范围: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厂内燃料倒运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2月31日。
2.5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能够专为此次运输匹配专用车辆且满足运输能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燃料运输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查询结果。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23 18:00至2025-10-2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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