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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杨家岭站货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网)

杨家岭站货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507-360425-04-01-4286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家岭站货场改造工程已由永修县行政审批局批复,批复文号为:永行审投字〔2025〕188号。招标人为永修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采用 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杨家岭站货场改造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 杨家岭站

2.3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投资约1134.59万元。

2.4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次货场改造工程涉及信息、电力、房建、站场等专业配套工程,对杨家岭站货物线西侧场地进行适应性改造,拆除货物线西侧既有露天高站台,新建集装箱正面吊作业区,新建集装箱作业区、汽车作业通道、集装箱堆场等配套设施。

2.5 本工程工期要求:总工期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2.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范围调整的权力。

(1)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

(2)采购招标范围:工程相关所有材料设备采购(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除甲供材料外,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采购材料的工程量清单及品牌需报经招标人审定同意;

(3)施工招标范围:经招标人认可及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本项目中工程建设、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及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10 设计补偿: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招标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3.2 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备以下 a 或b资质之一: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铁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④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

⑤投标时应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相应证书扫描件及开标前(2025年1月-2025年10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注册时间不足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时间为准)。

3.4 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一个铁路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总投资不低于600万元的铁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铁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合同、施工图】中的2种以上(含两种)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出业绩金额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3.5 其它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单位。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②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

4.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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