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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风、水、电)施工2标段&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工程供变电1标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风、水、电)施工2标段&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工程供变电1标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CTGS-2025-13

1.采购条件

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风、水、电)施工2标段,项目业主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风、水、电)施工2标段项目经理部。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工程供变电1标项目部,项目业主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工程供变电1标项目项目部。本批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建设地点:武汉市

2.2项目概况:

项目1:

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风、水、电)施工2标段项目工程地点为铁万区间风井、万家咀站、白玉山站,共2站及相邻区间(含区间风井);包含车站及区间(含区间风井、配套物业)动力照明、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及设备区装修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工作。

项目2:

12号线(江北段)是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唯一的环线的一部分,是远景轨道交通线网“环+放射”骨架结构中的重要一环。该工程线路起于青菱站(不含),经由白沙三路-四新南路-芳草路-赫山路-琴台大道-汉西路-常青一路-后湖大道一兴业路-园林路,终于科普公园站(含),线路长度约37.9公里,共设车站23座,全部为地下线路。新建丹水池车辆段及复兴村停车场,利用国博控制中心,不新建主变电所。

2.3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为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风、水、电)施工2标段集中采购物资(砂浆、混凝土/铝板及钢筋/智能疏散/临时配电箱/端子箱,铜母排);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工程供变电1标项目部集中采购物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以及“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1/附件1-2/附件1-3:谈判物资包件一览表。

2.5计划供货期:2025年03月-2026年12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价格确定:本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

3.2质量保证要求:响应人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采购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有效期《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有效期内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近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条同类物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原件备查。(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业绩或代理商自身业绩。若提供的为代理商自身业绩,业绩中的品牌应与所代理的制造商品牌一致,技术规格书有要求的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

3.5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湖北省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gsxt.gov.cn/)中含有响应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本次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企业的供应商响应。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物资同一包件同时响应;
3.6.2满足采购公告要求;响应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6.3评审委员会有权查询响应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7响应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8响应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响应人或代理的品牌应在采购人载明的供应商名单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购买采购文件前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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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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