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MES系统应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PCWZ-2025-JCDL-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MES系统应用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昆仑制造提出要统筹安排,推动数字化转型试点成果在成员企业的推广与应用。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石油集团装备制造企业之一,基于昆仑制造上述要求,积极配合响应关于智能工厂顶层设计和总体建设方案,推进MES系统在济柴曲轴生产线试点建设,并基于数字化转型试点成效,稳步推进MES系统在公司的推广工作。
项目实施范围:涵盖动力装备研究院(数智技术中心)、生产经营部、机加分公司、装配试验分公司、质量工艺监督中心、新能源科技分公司、智控成套分公司、智能动力装备分公司。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新建MES系统1套,以及MES系统配套硬件建设;
机加、总装生产执行、仓储配送、完工入库的等各业务环节的流程调研、方案设计;
机加车间、总装车间MES系统部署,基础数据导入,系统功能培训;
与WMS沟通生产入库接口方案,完成开发与接口调试;
MES配套硬件采购与部署调试;
机加车间曲轴产品上线试运行;
生产执行、生产入库等个性化功能开发、测试和部署实施;
MES系统与PLM、ERP、WMS等系统深度集成设计、开发及部署实施;
实现机加、总装工位电子看板相关报表的设计、开发及部署实施;
系统灾备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系统历史数据备份与在制数据切换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系统整体联调、上线培训、功能优化及运维等工作;
- 招标人提出的系统其它建设内容工作。
2.2招标范围:新建MES,以及MES系统配套硬件采购。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
1) 本项目主要内容是建设济柴MES系统,统筹组织生产计划,实时采集业务数据,通过数据驱动业务,实现生产计划可控、执行过程可视、质量过程可溯、生产物流平准、资源配置高效的数字化、可视化、透明化工厂,缩短订单交付周期,降本提质增效。同时基于MES系统硬件需要,进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成员企业生产执行过程的实时跟踪、计划优化、库存管理信息的透明可视,助力济柴动力及各成员企业间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全局可视,打造可控、可管、可视的新型生产运营管理模式。系统构建主要聚焦公司机械加工、装配过程、质量控制等离散型生产制造业务场景。包含工厂建模、库存管理、生产计划、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不合格品管理、委外报检、生产跟踪管理、系统管理、车间智能驾驶舱等功能,同时与现有WMS、PLM系统集成,实现图纸,工艺、BOM版本管理与无纸化流传。
2)依据MES系统使用硬件要求,配备现场服务器、PAD、工控机、高拍仪、条码打印机、监控大屏系统等硬件设施
价格计量单位:人民币元。
2.4 工期(服务期限):15个月。
2.5 项目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项目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2.7 质量保证期限:12个月。
2.8 项目估算(最高投标限价):297万元(增值税13%)。
2.9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30%预付款,项目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60%,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款10%。中标人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电汇支付;中标人如为大型企业,支付承兑汇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至少有一项类似相关项目案例(包括开发实施项目或研发项目或科研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皮、合同正文首页、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及签署页)、发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上述三项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投标人存在上述问题的将被否决。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超过10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6、投标人所供设计及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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