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53号-JLWT-2025-027
项目名称:2025年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卫生院用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760257.92
最高限价(元):1760257.92
预算金额(元): 1760257.92
简要规格描述: 2025年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卫生院用工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的能力和劳务派遣证书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供应商需出具本公司(公司、法人、被授权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如:递交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领取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等一切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