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沁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市沁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FD140430202510220005-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长治市 沁县
一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沁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编号:
ZFD140430202510220005-02 )已由沁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沁发改科技发
〔2025〕27号、沁发改科技发〔2025〕6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
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沁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治市沁县。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护区建设工程、
监控能力建设工程、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等。具体包括:设立76 块界标、32
块交通警示牌、19块宣传牌:设置防撞护栏6745.7米、导流槽(宽0.6米、深0.8
米)4200米、100立方米应急水池2座、80立方米应急水池2座:新建5座3米×3米×
3米的砖混结构井房,隔离防护网8米。安装5套高清摄像头,14套道路穿越视频
监控预警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系统连接。
2.4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5招标内容与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按一个标
段组织招标;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以上资
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
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社保明细(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须在社保明细内,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投标
截止日期前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
图(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
表人、项目经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