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行道改造工程(三期)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16402025104016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8H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人行道改造工程(三期) 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开审批[2024]16095号、津开审批[2025]1605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18961100元, 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18961100元, 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340.637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实施开发区人行道改造工程(三期),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泉丰路连通工程 南起翠溪道,北至现状泉丰路,长约84.671m。红线宽度为6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泉丰路跨越现状五支渠需新建箱涵两座,箱涵跨径为:2x4.1m,单幅宽度16.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箱涵)、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二)翠溪道连通工程 分为新建及改造两部分,两部分工程东西相接,其中新建部分长度为 94.344m,改造部分长度为161.622m。翠溪道红线宽度为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三)亨通路临时一体化泵站 新建临时一体化泵站位于五支渠河道北侧空地处(亨通路南侧断头位置),水泵单泵流量240m³/h,共两台,扬程7m。雨水管道管径d400mm,长52.4m,埋深约1.0m-3.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四)五支渠拓宽及新建两侧绿化工程 西起泉丰路,东至亨通路,河道设计全长约303.65m,工程内容主要为现状河道开挖及拓宽。绿化设计范围为河道两侧规划绿地,南侧宽度 12.5m、北侧宽度 11.5m,长度为 245m,绿化面积为575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园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开发区人行道改造工程(三期)施工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实施开发区人行道改造工程(三期),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泉丰路连通工程 ;(二)翠溪道连通工程; (三)亨通路临时一体化泵站;(四)五支渠拓宽及新建两侧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箱涵)、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及交通工程等。标段投资额1631.66 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无在施记录有投标资格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 ;(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职工,须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承诺有投标资格无在施工程;(6)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c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无在施记录有投标资格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 ;(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职工,须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承诺有投标资格无在施工程;(6)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c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