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保安服务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AB-251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1-2025-01092
3、项目名称:恩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 保安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83.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383.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恩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保安服务项目是恩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恩施市人民政府大院片区、恩施市松树坪集中办公区的保安服务择优遴选安保服务机构,由安保服务机构提供保安服务。详细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一标包 恩施市人民政府大院保安服务(采购预算282万元);二标包 恩施市松树坪集中办公区保安服务(采购预算 101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6.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招标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6.3.供应商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查实后取消其资格)。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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