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排危除险项目(2025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XC-LFCGB-2025-1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7-2025-00569
3、项目名称:来凤县排危除险项目(2025年度)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9.225913(万元)
6、最高限价:189.225913(万元)
7、采购需求: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百福司镇、漫水乡、翔凤镇、三胡乡、大河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挡土墙1021.30m3,格栅网护坡450.00m2,主动防护网148.79m2,锚杆喷浆支护150.00m2等其他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劳动合同。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现无在建项目(供应商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岩土或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述证件需均在有效期内)。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规定,供应商自磋商截止时间前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承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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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