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平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赵城村、南坡村、申家坪村、韩家村、崔家庄村、石窑滩村)招标公告
            
            
       平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赵城村、南坡村、申家坪   
     
 
     
       村、韩家村、崔家庄村、石窑滩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25202510300014-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平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赵城村、南坡村、申家坪村、   
     
 
     
       韩家村、崔家庄村、石窑滩村)(招标项目编号:ZFD140425202510300014-02)   
     
 
     
       已由平顺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平发改字[2023]54号、平发改字[2024]94   
     
 
     
       号、平发改字[2024]1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资   
     
 
     
       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赵城村、南坡村、申家坪   
     
 
     
       村、韩家村、崔家庄村、石窑滩村);   
     
 
     
       2.2建设地点:平顺县;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平顺 6个乡镇的 10个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敷设管网 36666米,其中敷设管径 DN200 管网 9066   
     
 
     
       米,管径 DN300管网 5470米,入户管网 22110米,建设检查井 679座及路面恢   
     
 
     
       复等工程建设;新建污水处理站 3座,总规模为 190立方米,分别位于西沟乡韩   
     
 
     
       家村,玉峡关镇赵城村,苗庄镇南五马村;调节池 17座,总规模为 550立方米,   
     
 
     
       分别位于西沟乡赵店村、申家坪村,龙溪镇南坡村,东寺头乡石窑滩村,石城镇   
     
 
     
       源头村、崔家庄村,苗庄镇西五马村、北甘泉村。   
     
 
     
       2.4计划工期:10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六个标   
     
 
     
       段组织招标;   
     
 
     
       第一标段:平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赵城村。   
     
 
     
       第二标段:平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南坡村。   
     
 
     
       第三标段:平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家坪村。   
     
 
    
       第四标段:平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韩家村。   
     
 
     
       第五标段:平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崔家庄村。   
     
 
     
       第六标段:平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石窑滩村。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   
     
 
     
       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4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   
     
 
     
       时间不足该年份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投标截   
     
 
     
       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及社保明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   
     
 
     
       子其他成员须在社保明细内,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查   
     
 
     
       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   
     
 
     
       截图(需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10月 30日至 2025年 11月 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