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2-PZZC-G2025-0011 项目名称: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72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紧凑型7座MPV6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日后,15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各采购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时间截点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政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