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台山化工有限公司新荣分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20000G3001719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五台山化工有限公司新荣分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14020000G3001719002 ),已由大同市新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大同市新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地块扰动层土壤共划分5层进行估算,各层土壤综合风险管控面积合计29450.289㎡,需要管控的土方量为29450.289m³,其中单一铜污染为 13471.374m³,单一石油烃污染为3729.246m³,单一氨氮污染为10051.424m³,单一砷污染为661.740m³,铜与氨氮复合污染977.595m³,铜与石油烃复合污染558.910m³。 非扰动层土壤共划分6层进行估算,各层土壤综合风险管控面积合计46776.663㎡,需要管控的土方量为83608.786m³,其中单一铜污染为19435.4m³,单一氨氮污染为61284.648m³,单一砷污染为661.740m³,铜与氨氮复合污染为226.998m³。所需管控的土方量共为113059.075m³。 地下水中氨氮需管控的面积为189360.223㎡,氨氮、铜需管控的面积为6825.617㎡。2.2投 资 额:该项目总投资5488.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522.47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五台山化工有限公司新荣分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
包括工程设计图内的全部内容,即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五台山化工有限公司新荣分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
3.1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2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每家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标段,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