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医疗保障局机关 北辰区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HYZB-BC-2025-02)公开招标公告
            
            | 天津市北辰区医疗保障局机关 北辰区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HYZB-BC-2025-0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医疗保障局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BC-2025-02 
        
         项目名称:北辰区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4336.5万元 
        
         最高限价:4336.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合作期间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8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还须提供其所属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组织授权书扫描件,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二)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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