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7000250911134675-07272317
 项目名称:普陀区交通拥堵改善和提升研究
预算编号: 0725-W00003257, 0725-K0000325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00000元 (国库资金:12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普陀区交通拥堵改善和提升研究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普陀区作为上海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板块,历经多年高强度开发,当前城市建设进度已超过90%,土地资源趋于饱和,新增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空间极为有限。在此背景下,区域交通发展正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优化”的阶段,亟需以精细化治理为抓手,充分挖掘既有设施潜力。一方面,既有路网承载压力持续攀升,地面与快速路转换节点、跨苏州河铁路通道等瓶颈路段常态化拥堵,地面公交运营效率不断降低,轨道交通站点接驳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人口与产业向重点区域(如真如副中心、桃浦智创城)进一步集聚,叠加20号线开通、沪嘉高速抬升等重大工程带来的交通格局变化,对现有设施的协同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本项目结合普陀区实际情况,借助交通运行大数据,结合调研,聚焦道路拥堵、地面公交运行效率提升和轨道交通站点配套完善,系统性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公交服务品质与轨道接驳能力,实现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挖潜”的转型,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韧性交通支撑。并建立常态化的监测评估机制,通过交通运行定期报告编制,为区域交通治理提供持续、科学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从而系统推动普陀区交通体系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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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