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框架带量)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框架带量)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ZY25-Z309-JC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框架带量)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库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本项目为6个标包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包别 |
规格型号 |
地区 |
备注 |
标包1 |
TOPcon光伏组件 (预估总量7000兆瓦) |
新疆地区(新疆) |
电池片尺寸要求均为182mm及以上 |
标包2 |
TOPcon光伏组件 (预估总量1000兆瓦) |
中部地区(陕西、山西、内蒙古、青海、甘肃、宁夏等) |
电池片尺寸要求均为182mm及以上 |
标包3 |
TOPcon光伏组件 (预估总量1000兆瓦) |
东北、华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山东、北京、天津、河北等) |
电池片尺寸要求均为182mm及以上 |
标包4 |
TOPcon光伏组件 (预估总量400兆瓦) |
南部地区(湖北、四川、重庆、湖南、贵州、云南、西藏、海南、广西、上海、广东、江西、浙江、江苏、安徽、福建等) |
电池片尺寸要求均为182mm及以上 |
标包5 |
BC光伏组件 (预估总量100兆瓦) |
新疆地区(新疆) |
电池片尺寸要求均为182mm及以上 |
新疆以外其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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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6 |
HJT(异质结)光伏组件 (预估总量100兆瓦) |
新疆地区(新疆) |
电池片尺寸要求均为182mm及以上 |
新疆以外其他地区 |
注:投标人仅对单晶双面组件进行报价,其中标包1、标包2、标包3、标包4单晶单面组件价格与对应规格型号的双面组件价格相同,标包5、标包6无单晶单面组件。
2.2实施或交货地点:以实际采购签约为准;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光伏组件须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制造商,具备相应投标产品(准入产品八位码为:61010101或61010102)的准入资格。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 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电子采购系统 2.0 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如新增准入入库工作尚未完成,投标人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一级物资供应商(61大类光伏组件)新增准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的相应标包的中标供应商。若后期未通过现场考察,则评标结果作废,中标名额由本标包投标人按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3.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包产品认证证书:TUV、UL、CE、CGC、CQC、VDE,至少提供以上六项之一。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组件制造企业,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5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3.6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信息共享平台列入“三商”黑名单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与集团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给集团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
3.7 2022-2024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或2022-2024在石油行业质量监督检查中产品出现不合格情况,但在规定时间内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复检合格。
3.8投标人须提交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全文含事务所盖章、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最后一年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财务报表包含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应一并提供,并以母公司报表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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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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