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北辰高(挂)2025-24(华康南)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32025114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W0004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北辰高(挂)2025-24(华康南)项目 已由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辰审投备【2025】53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辰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600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11200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480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0.00%,自筹及其他资金3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36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辰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为5397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6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 1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非经营性配套公建、经营性配套公建、市政配套公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北辰区高峰路与泰来东道交口东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北辰高(挂)2025-24(华康南)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为136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3560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9.6米,最高层数为11层,最大高度为43.95米,结构类型为剪力墙和框架结构。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非经营性配套公建、经营性配套公建、市政配套公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为52000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1月25日 至 2028年07月0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对年限加以承诺;(6)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包括以下岗位: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施工项目部岗位实名配置的凭证;(7)提供上述人员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官方网站打印,证明中当前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注:若为一级建造师,需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8)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对年限加以承诺;(6)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包括以下岗位: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施工项目部岗位实名配置的凭证;(7)提供上述人员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官方网站打印,证明中当前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注:若为一级建造师,需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8)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