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忠县曹家片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已由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忠发改审批【2025】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忠县临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忠县临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忠县白公街道曹家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10.67万平方米体育公园, 绿化率75%。1.常规球类:篮球场2个、足球场2个(含5人制、7 人制)、网球场2个(含单打、双打)、羽毛球场2个(含单打、双 打)、门球场、乒乓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地3000平方米。2、广场与器械类:健身广场、室外健身场地1000平方米及健身器材。 3、儿童活动设施类:秋千、滑梯、平衡木、攀爬类设施、浅水池、沙坑场地1000平方米。4、步道类与观景设施:健身步道长 5000米,宽1.3米一2.3米、休息平台8处、休息亭3座、安全防 护栏1200米、公厕3处、绿化80000平方米、垃圾箱等配套设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3097.86万元
2.4 招标范围:《忠县曹家片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