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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重庆市龙溪河梁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重庆市龙溪河梁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龙溪河梁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农经〔202557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梁平区河道,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梁平区河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梁平区仁贤街道、和林镇、屏锦镇、聚奎镇、金带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治理河道总长20.14千米,新建护岸 31.98 千米,改建护岸 0.71千米,疏浚河道 1.53 千米;新建、改建人行桥13座;新建排涝管涵18处;新建穿堤管涵59处箱涵 1处;新建下河梯道98处;修复拦河堰1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16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龙溪河梁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11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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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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