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万胜小学新建校设备设施采购(第二批)包3、包4(第二次)(FJX25A0041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FJX25A00419
项目名称:奉节县万胜小学新建校设备设施采购 (第二批)包3、包4(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5,600.00元
最高限价:1,105,6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网络系统、网络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停车系统、门禁系统等设备 | 640,200.00元 | 1 | 批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美术教室、音乐教室、科技教室、劳技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卫生室、档案室、食堂设备、体育器材等设备 | 465,400.00元 | 1 | 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分包4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提供产品(服务)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企业)应当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4.对于未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严肃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6日 至 2025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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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