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5-JHTR-G2025-0003 项目名称:建湖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垃圾压缩 站升级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1037.4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包括垃圾压缩设备、中央控制系统、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的供货、运输、卸货、现场检验、基础施工配合、安装、调试、旧设备的拆除(拆除后设备按招标人要求放置至指定位置)、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如中标企业为中小企业,则由该企业负责所有项目的运营;如中标企业为非中小企业,则中标企业须将不低于总项目30%的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分包给具有相关相应能力的中小企业,由中标企业统一管理; 6.政府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8.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