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AK2025066
项目名称:岚皋县佐龙镇杜坝村二、五组(宋家湾)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1,679.3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佐龙镇杜坝村二、五组(宋家湾)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31,679.3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31,679.39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岚皋县佐龙镇杜坝村二、五组(宋家湾)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31,679.3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佐龙镇杜坝村二、五组(宋家湾)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佐龙镇杜坝村二、五组(宋家湾)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投标单位 名称和报名时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或劳务合同;
(4)供应商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24年 1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 3 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 ”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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