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CS-2025-064
项目名称:永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十五五"规划纲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提供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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