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城市管理局洛阳市老城区环卫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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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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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洛老招标采购-2025-27 |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城市管理局洛阳市老城区环卫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5,2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52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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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主要为购置18吨纯电动洗扫车、12吨纯电动洗扫车、4吨纯电动洗扫车、25吨纯电动高压清洗车、18吨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18吨纯电动厢式垃圾车、4吨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18吨除雪车、240千瓦双枪充电桩,(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供货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5.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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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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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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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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