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靖安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360925032025005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工程名称 | 靖安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 ||||
| 工程地点 | 本项目位于靖安县城区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靖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立项批文号 | : 靖发改字〔2025〕243号 | ||||
| 项目编码 | : 靖发改字〔2025〕243号 | ||||
| 建筑规模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3054.46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24106451.64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 工程类别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内容。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缴纳凭证(注: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以上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3.3.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供五大员【市政施工员、安全员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市政质量员、机械员、劳务员】具有有效上岗证书,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缴纳凭证(注: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以上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3.5.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 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3.5.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 ||
| 其他要求 | 3.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资质: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兼任。 3.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缴纳凭证(注: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以上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建造师劳动合同; 3.3.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缴纳凭证(注: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以上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3.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供五大员【市政施工员、安全员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市政质量员、机械员、劳务员】具有有效上岗证书,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缴纳凭证(注: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以上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满足如下要求: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应按赣建审批【2020】4 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查询到该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且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信息是正常登记状态(信息过期或其它的无效)以及所有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员需在已办理信息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提供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备案表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 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3.5.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5.3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5.4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 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3.6.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7 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是授权委托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或电子保函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电子保函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出具。 3.9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宜春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08日 |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