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39号-CLXCGZX-2025014
项目名称:长岭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最高限价:折扣率0%~65%
采购需求:公务用车保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长岭县长岭镇岭城西路1111号
合同履约期限:二年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的优质保险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车辆保险承保资格的经营保险业务专业机构或其代办机构。
3.2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投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并具有近一年(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对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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