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岭县利发盛镇中学大宗食材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96号
3.项目编号:JLZYHT2025-0601-CG14
4.采购预算:200.00万元
5.服务地点:长岭县利发盛镇中学食堂。
6.采购需求:为本单位学生食堂招食材供应商,负责采购优等品质的米、面、油、肉、蛋、青菜、调料等食堂所用食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2024年)须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上述材料即可,2024年成立到2025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具有2024年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其依法免税证明。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